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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澳自贸协定第三次降税带来利好

2017年4月27日

  自2017年1月中澳自贸协定进行第三次降税后,我市对澳大利亚进出口贸易再迎利好。据宁波海关统计,2017年一季度宁波口岸对澳大利亚进口额为48.7亿元,同比增长1.2倍﹔出口额为48.1亿元,同比增长14.3%。第三次降税已为我市企业减免关税1099.8万元,同比增长1.27倍。

  据介绍,自澳大利亚进口的牛羊肉、乳制品、水果、葡萄酒、海鲜等热门产品均在第三次降税范围内。关税进一步降低,在降低企业进口成本的同时,也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。 “以进口澳洲葡萄酒为例,刚开始关税为11.2%,2017年税率降到5.6%。进口价100元的葡萄酒,关税仅有5.6元。消费者因此会享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,价廉物美的进口红酒等生活消费品将走进千家万户。”宁波柏丽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斌说。

  中澳自贸协定第三次降税后,我国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商品零关税税目比例达到98.5%,对货物出口的积极影响逐渐显现。 “从2017年一季度宁波口岸的出口情况来看,由于纺织品、服装、汽车零部件等我市优势产品享受更多关税优惠,出口量较往年有明显上升,出口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。”北仑海关通关科副科长王紫说。

  据悉,对澳进出口货物可通过海关“中澳自贸协定绿色通道”快速通关。宁波海关还设置了专人专岗对中澳进出口业务涉及的原产地、归类、税率适用情况等进行审核,实时跟踪货物及报关单流转状况,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。企业如不清楚中澳自贸协定相关优惠政策,可通过12360海关热线等咨询。

  宁波海关提醒,进口货物须在申报环节提供《中国—澳大利亚原产地证书》正本,才可以享受中澳自贸协定优惠政策,但完税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同批次进口货物不用提交证书。出口货物如要享受中澳自贸协定优惠政策,出口企业应根据规定向出口方授权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。

(资料来源 : 中国宁波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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